在投案當天上午,餘振志在漢口火車站“漢口站西路”的路牌下告訴陪同的南都記者,“當年的打鬥,大概就發生在這裡。”南都記者 占才強 攝">
  在投案當天上午,餘振志在漢口火車站“漢口站西路”的路牌下告訴陪同的南都記者,“當年的打鬥,大概就發生在這裡。”南都記者 占才強 攝
  4月30日,餘振志(右)向案發所在地的車站派出所自首。 南都記者 占才強 攝">
  4月30日,餘振志(右)向案發所在地的車站派出所自首。 南都記者 占才強 攝
  殺人逃粵16年 身患重病乃自首 追蹤
  5月4日傍晚,湖北仙桃市西流河鎮王場村,36歲的餘振志在夕陽下揚起胳膊,拼盡全力劈開沉重的木柴。68歲的父親掌勺,餘振志生火,合力做了一頓團圓飯。
  今年4月3 0日,身患尿毒症、涉嫌殺人逃亡16年的餘振志向警方投案自首,隨後被警方監視居住(昨日南都A 14版曾作報道)。5月2日,他回到了老家。
  西流河鎮王場村位於仙桃市的西面,是仙桃最不發達的幾個村子之一。餘振志和妻子帶著兩個孩子從武漢前往老家,1個小時的車程讓餘振志感慨萬千,家鄉的變化太大了,記憶中的稻田早已消失不見,參差林立的新房子讓他差點沒認出來回家的路,唯有自己家沒有任何變化。
  對兒子歸來渾然不知的父母正好坐在門口,餘振志顫聲與父母相認,3人相擁而泣。16年後,父母已經滿頭白髮,母親胳膊不知何時摔斷,父親的耳朵也失聰了。
  “16年來一直沒照顧過老人,因為我的事讓家裡人操碎了心。”餘振志對自己的案子最後怎麼判心裡沒譜,接下來要面對檢察院的調查,法院的審判,還有沉重的醫葯費用。“就這兩天能和父母在一起,如果最後被判實刑收監,恐怕就再也沒有機會為父母盡孝了。”餘振志說。
  逃亡:發現周圍有警察就趕緊避開
  16年前,餘振志逃亡的第一站是河北,那裡有他的戰友。到了石家莊後,他又買了一張去廣州的火車票。“火車上認識了一個退伍軍人朋友,他說能幫我在廣州找工作,而且我當時衣服穿得又少,北方太冷,待不住”。
  到廣州後,他用退伍證找了一份保安的工作,住在單位宿舍里,幾個月後又輾轉去了東莞,同樣是一份保安的工作,讓他在東莞扎下了根。
  餘振志說,由於沒有身份證,正規用人單位招工他根本不敢去,只能一直做保安。有一次,朋友介紹一份到保安公司做保安隊長的工作,比保安收入高出幾倍,但因為沒有身份,他只得拒絕。朋友介紹他去給老闆開車,因為考駕照需要身份,又只得作罷,也曾在外面幫別人跑過業務,收過垃圾,但收入都很低。打工時也小心翼翼,一旦發現周圍有警察,他就趕緊避開。數年前,東莞還經常被查暫住證,那些日子他過得心驚肉跳。甚至有一次,他真的被查過,兜里的退伍證再一次救了他。
  餘振志告訴記者,貧窮、辛苦都能夠忍受,最難忍受的是孤獨、恐懼和對親人的思念。逃亡註定他不敢告訴別人自己的真實身份和過往,交朋友不敢交心,一旦周圍有人問起他的過去,他就擔心自己有可能暴露,他從不離開東莞。多年來,他從來不與人爭論,也再也沒有打過架。
  他連自己的真實身份都不敢讓人知道,16年來,他不敢住旅店,也不敢坐火車、飛機。當年他逃離老家時,家裡獨留年邁的父母,每當過年過節,他就想回家,但他卻不敢回家。
  餘振志說,也有好幾次他都覺得自己即將崩潰,心想不如明天就去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算了。第二天醒來,太陽光亮依舊,他又回到了自己的生活軌道中。
  瞞妻:“沒時間回去辦身份證”
  2000年,在工廠做保安的餘振志遇到了同廠女工唐麗雲。在唐麗雲眼裡,餘振志有責任心,對人體貼。
  兩人戀愛後有了孩子,要結婚時,唐麗雲才發現餘振志沒有身份證。餘振志用“沒時間回去辦身份證”搪塞了唐麗雲的疑惑。孩子出生後,餘振志又說爸爸媽媽有糖尿病高血壓,沒有辦法到東莞帶孩子,唐麗雲也相信了。
  本以為,生活可以在藏匿中平靜繼續。但2013年9月8日,餘振志在東莞常平鎮醫院的一次檢查中,確診患上了尿毒症,“已經是晚期”,同時還伴有高血壓、心臟病等多種疾病。
  醫院報告顯示,其兩個腎已經壞死,多個器官發生病變。半年多來,為了治病,餘振志說他花光了所有的積蓄,“已經花了十多萬元”。為了活命,餘振志想到了自首。
  今年4月29日,餘振志對唐麗雲說要回去做點什麼事情,他說,有什麼事情會給唐打電話。說不讓她擔心:“不管這個事是什麼樣的結果,我不能拖累家人了,要回去面對了。”
  唐麗雲支持餘振志的決定:“我也擔心過,小孩子這麼小,如果他被抓了,我們更沒有辦法過了。但小孩子沒有戶口,醫葯費我也沒有能力承擔了,一天也不能少的。我們熬得很辛苦,也沒有辦法了。”
  餘振志覺得很對不起自己的老婆。當年她不顧父母的反對,和他在一起,從此就再沒有回過娘家的門。但最終,他還是欺騙了她。“這麼多年,她給我生孩子,養孩子,照顧我,我卻連一個婚禮都沒能給他。第二個孩子一直沒有上戶口,我對不起她。”
  返鄉:今年無法參加新農合
  自首之前,餘振志曾有預測,已經身患絕症的他,可能不會被公安機關拘留關押。事情也順著餘振志的預想發展,自首當天晚上,餘振志就因為身體原因,被放了出來。不過,餘振志並未因此獲得自由,他只是被“監視居住”,在法院宣判之前,大部分時間要住在由公安部門監視居住的旅館之中,隨時接受調查。
  促使餘振志自首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希望自首後能夠獲得一個合法的身份,然後參與新農合醫保,可以報銷一部分的治療費用,從而延續自己的生命。不過,餘振志未能如願,當地的村委會工作人員告訴他,20 14年的新農合申報時間已經過去,他只能去辦理2015年的醫療保險了。
  曾經分管西流河鎮民政工作的副鎮長王桂紅向南都記者解釋,每年新農合的申報時間,一般都在前一年的10月、11月份。如果逾期不報,就只能辦理來年的了,“中途辦理的可能性不大。”
  同時,由於餘振志的身份一直沒有落戶到當地,要想辦理新農合,首先要做的就是把身份的問題給解決了。
  “身份落戶回來之後,才可以辦理。”王桂紅說。
  自首之前,餘振志還擔心,像他這樣已經身患重症的人,並且之前從未參與過新農合的,是否在新農合的申報範圍之內?西流河鎮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員說,即便身患重症,依然可以辦理。辦理之後,只要是在二級以上公立醫院的治療都可以報銷,報銷多少,要根據醫院提供的治療單來確定,一般可以達到40%.
  “今年的已經過期了,他只能辦理明年的,到時把錢交給村裡的會計,會計會給我們聯繫的。”這名工作人員說。
  昨日,南都報道此事之後,與餘振志失聯16年的戰友蔡宇找到了餘振志。當年在酒泉當兵的餘振志在偵察連,而蔡宇在坦克一連,兩人是同鄉,又一同退伍。
  瞭解到餘振志的情況後,當年一起退伍的戰友們組成了一個戰友協會,想去看望餘振志,給他捐點錢。
  南都記者曹晶晶 實習生王偉凱  (原標題:自首疑犯:16年逃亡從不與人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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