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合肥5月28日電(記者 吳貽夥)記者今天從安徽省宿州市檢察院獲悉,該省國土資源廳原廳長陳良綱涉嫌受賄一案原定於今天在宿州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由於陳良綱的家人臨時為其更換了辯護律師,此案被決定延期開庭。此前,該省國土資源廳原副廳長、正廳級巡視員楊先靜涉嫌濫用職權、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已在該省蚌埠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
  陳良綱涉嫌受賄一案由該省宿州市檢察院偵查終結,並於今年4月3日提起公訴。據瞭解,陳良綱今年52歲,2001年至2013年間,其先後任安徽省國土資源廳政策法規處處長、辦公室主任、副廳長、淮北市委副書記,直至安徽省國土資源廳廳長。
  據檢察機關指控,陳良綱利用上述職務便利和本人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安徽華欣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安徽江南土地復墾整理有限公司、段和平、任啟義等單位和個人在用地計劃安排、土地指標審批、新增耕地項目驗收、土地和礦業權出讓、人事安排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計人民幣298萬餘元、美元2萬元、購物卡7.5萬元及安徽和平建設投資公司10%股份分紅款296萬餘元、安徽眾泰房地產開發公司10%股本金300萬元,涉嫌受賄財物摺合人民幣共計901萬餘元、美元2萬元。其中,收受安徽眾泰房地產開發公司10%股本金300萬元系未遂。檢察機關認為,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原標題:安徽國土廳原廳長陳良綱被控受賄900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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