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福州晚報》報道福建連江漁民林某伙同他人出海搶劫,殘忍殺害26名船員。雖然時隔多年,但他仍然受到法律的嚴懲。本月8日,福建寧德市中院公開宣判此案,宣佈了最高人民法院對林某犯搶劫罪、故意殺人罪核准死刑裁定和執行死刑命令。宣判結束後,林某被執行死刑。
  經審理查明,1990年,林某參與王某等人的搶劫團夥,共同商定出海搶劫,各自糾集他人後分別出資,由林某等人租用漁船並準備了刀、鍍鋅管、炸葯、雷管、導火索、石塊等作案工具出海搶劫。林某等人在福建、浙江一帶沿海搜索作案目標,在發現單獨行駛的漁船後,駕船靠近並持凶器強行登船,威脅、捆綁、毆打船員。有的船員當場就被活活打死。在劫得財物以後,林某和同伙採用把船員捆綁後繫上鐵錨、石塊等重物扔入海中和把船員關進船艙用炸葯把船隻炸沉的方式,將船員殘忍殺害。
  據統計,1990年3月至10月間,被告人林某伙同他人在浙江省、福建省沿海搶劫其他船舶上的財物4起,殺害船員26名,劫得財物價值35萬多元。
  案發後,林某隱姓埋名,在外潛逃多年,直到前兩年才被抓獲歸案。  (原標題:福建一漁民當海盜搶劫殺26船員時隔多年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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