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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報記者西服葉惠娟
  重慶商報訊 我市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也可享受大病醫保了!昨日,市政府公眾信息網發佈《重慶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從今年1月1日起,參加了城鄉居民合作醫保的市民可額外享受大病保情趣用品險,參保人員住院自付費用超過10萬的,由大病保險基金按照不低於40%的標準給予補償,全年累計補償大病保險待遇最高限額為20萬元/人。
  是否需建築設計另繳費?
  不需要參保借貸人員另外繳費
  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雖然醫保不斷提高政策範圍內報銷水平,近3年城鎮職工醫保統籌基金支出每年增長均在30%以上,但受醫療費用過快上漲、藥品和診療項目增加支票貼現、就醫人次增加等因素影響,尤其是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還未建立大病保險制度,所以仍存在因病返貧問題。
  目前,我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暫行辦法的出台,標志著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正式進入我市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住院和特殊疾病中的重大疾病門診發生屬於居民醫保基金報銷範圍的醫療費用,由居民醫保基金按規定比例支付後的自付費用(以下簡稱自付費用)超過一定額度(以下簡稱“起付標準”)的,再由大病保險資金按本辦法規定給予醫療費用補償。
  換句話說,城鄉居民大病患者,可在享受基本醫保報銷的基礎上,實現自付費用的“二次報銷”,醫療保障水平大大提高。值得一提的是,大病保險資金來源於當年居民醫保籌集的資金或歷年結餘基金,不需要參保人員另外繳費。
  最高可報多少?
  每人每年最高可報20萬元
  哪些人可以享受大病醫保?據《辦法》規定,從今年1月1日起,凡參加了我市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的城鄉居民、在渝高校大學生以及獨立參保的新生兒都可以享受大病保險。目前,我市有2700萬餘人在此次政策中受惠。
  自付部分如何報銷?《辦法》規定,一個自然年度內,參保人員發生的自付費用首次或累計超過起付標準以上的,報銷比例分三段累進補償:起付標準10萬元(含)以內、10萬~20萬元(含)、20萬元以上,分別報銷40%、50%、60%。全年累計補償大病保險待遇最高限額為20萬元/人。
  而每年的起付標准將根據我市農村居民、城鎮居民的參保情況,以及上上年度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和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確定。據悉,今年的起付標準正在制訂中,人社局將於近期公佈。
  參保人咋結算?
  異地結算時多地還需墊付
  參保人員如何結算?
  《辦法》提到,參保人員在市內或與我市建立異地結算平臺的其他省(區、市)發生的大病保險醫療費用,由大病保險資金直接結算;參保人員在與我市尚未建立異地結算平臺的其他省(區、市)發生的大病保險醫療費用,由其全額墊付後,憑有關資料到參保地辦理大病保險補償;參保人員跨區縣就醫發生的大病保險費用,由商業保險機構依托我市醫保醫療費用結算平臺每月向醫保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結算和支付。  (原標題:城鄉居民醫保可享大病保險 一年最高可報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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